產(chan) 品列表PRODUCTS LIST

首頁 > 技術文章 > 高低溫試驗箱試驗目的

高低溫試驗箱試驗目的

點擊次數:686 更新時間:2023-12-05

高低溫試驗箱試驗目的

確定設備(產(chan) 品)在周圍大氣溫度急劇變化時的適應性。

高低溫試驗箱試驗條件

1、試驗溫度:高溫為(wei) 70℃;低溫為(wei) -55℃。

2、試驗溫度保持時間: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,以時間長者為(wei) 準。

3、轉換時間:<5min。

4、循環次數:3次。

北京高低溫試驗箱對試驗箱(室)的要求

本標準應用高低溫試驗箱(室)或采用高溫試驗箱室)和低溫試驗箱(室)進行冷熱衝(chong) 擊試驗,以提供試驗樣品經受周圍空氣溫度急劇發生變化的環境溫度。

1、高溫試驗箱(室)的要求,應符合GJB150.3-86《軍(jun) 工設備環境試驗方法高溫試驗》的第3章各條所規定的要求。

2、低溫試驗箱(室)的要求,應符合GJB150.4-86《軍(jun) 工設備環境試驗方法低溫試驗》的第3章各條所規定的要求。

3、高低溫試驗箱(室)提供高溫試驗部分和低溫試驗部分,應分別符合GJB150.3-86和GJB150.4-86的第3章各條所規定的要求。

4、試驗箱(室)的容積應保證在試驗樣品放入候補超過試驗溫度保持時間的10%就能使試驗箱(室)溫度達到GJB150.1-89中3.2條規定的試驗條件容差範圍之內(nei) 。